禁、限放时间
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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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放区域和地点
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鼓楼辖区均为限制燃放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三坊七巷、朱紫坊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
3.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9.辖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南区周边500米重点区域内;
10.鼓楼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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