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片)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
业板上市规则》及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
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君 赵旭强 倪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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