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90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
行了讨论研究并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
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3 年 1 月 6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和《关于攀钢集团钒钛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
订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和募集说明书进行了补充与修订
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司将按照
要求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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