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阴市公证处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公证服务,江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报名条件
1、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吃苦耐劳,爱党爱国,具有敬业精神。
2、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等不良纪录。
3、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对应的资格条件:
(1)岗位名称: 公证员助理(男女各一名)
(2)专业要求:法学类专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3)学历: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要求: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江阴市司法局政工科(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行政事业中心一楼112号办公室),电话:0510-86862112。
4、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江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考试
四、招考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4、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明确为江阴市公证处,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人员执行。
七、递补
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10-86862100。
本公告由江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023年江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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