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简介:
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相关资料图)
(1)名称:寿县寿春镇曹家巷11号的住宅用土地;
(2)四至:东临南大街,南临内环路,西、北均临散建居民区;
(3)面积:估价对象占用土地面积134.28㎡;
(4)用途:住宅用地;
(5)形状:为较规则长方形;
(6)地势:估价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宗地红线内"五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8)执行依据:(2021)皖0422民初5240号、(2023)皖0422执恢44号
(9)优先购买权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寿县寿春镇南大街西侧;
(2)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为239.27㎡;
(3)房屋用途:居住用房;
(4)建筑结构及层数: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
(5)楼宇单元及位置:估价对象位于1-3层。
(6)建成时间:约2000年;
(7)楼体形状:自建住宅房;
(8)外部装饰装修情况:估价对象外墙蘑菇石、混合砂浆饰面;
(9)空间布局:一层2室2厅1卫,二层2室2厅1卫,三层2室,院内1厨,内部空间布局一般;
(10)层高:一、二层均为3.5m、三层平均高度约2.8m;
(11)内部装修情况:
一层:地面贴地砖,天花木质吊顶、塑扣板吊顶、石膏线条角饰、乳胶漆,墙面乳胶漆(局部面砖),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窗,木门、包门及门窗套;卫生间墙面面砖到顶,地面贴防滑地砖,天花塑扣板吊顶;地砖楼梯踏步,不锈钢扶手、护栏;
二层:地面贴地砖,墙面乳胶漆,天花木线条角饰、石膏线条角饰、乳胶漆,合金窗,木门、包门及门窗套;卫生间墙面面砖到顶,地面贴防滑地砖,天花塑扣板吊顶;
三层: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及天花乳胶漆,木门,塑钢窗;室外楼梯水泥砂浆踏步,扶手贴外墙砖、罗马柱护栏;
院:双扇铁大门,碎花岗岩地面,院墙面贴外墙砖;
厨:墙面面砖到顶,地面贴防滑地砖,天花塑扣板吊顶,木门,木窗;
(12)设备设施: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3)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室外公共配套设施一般;
(14)使用及维护状况:现状一般,目前自住,主体结构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但维护状况一般,室内局部墙面有渗水霉变。属基本完好房,约六成新。
估价对象实物状况参见附件5: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及周边环境和景观照片
二、评估结果
总 价:RMB97.05万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零伍佰元整
三、本院执行局对上述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淘宝网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寿县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寿县人民法院确认。
7、所有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寿县人民法院确认。无法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内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剩余价款划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寿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账号:225005018351000002;开户银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
法院咨询电话:0554-4024307
18119768509 17729904013
联系地址: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3日
▌来源:阿里拍卖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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