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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新路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1+2+3”工作模式,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化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及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打造“一个中心”,凝聚多元解纷力量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对接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办调解室,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深度融合,凝聚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力量。
把握“两个环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抓好“诉前”化解,对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具有社会敏感性的行政纠纷,启动“诉前调解+府院联动”机制,必要时呈报县长签批督办。1-4月份,52件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抓实“诉中”化解,秉持切实解决当事人困难的理念,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及时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1-4月份,13件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
运用“三点融合”,扩大争议化解效果。
积极运用法治培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等手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实效。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彬多次在府院联动会议上,为全县行政机关作法治辅导报告,行政审判法官到各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3起案件由副县长出庭,并多次邀请代表委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行政案件反映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2份,助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1-4月份,太康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行政案件受理数与2021年同比下降74.1%,上诉发改率为0,调撤率62%,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上述核心指标均居全市法院首位。有8起案件被市中院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进行发布,经验做法被市、省府院联席办、省高院先后转发。“1+2+3”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模式正在太康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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