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今天《桐庐县融杭强城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为践行“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县”三大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集聚桐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幸福型城市,特制定《桐庐县融杭强城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时间
(资料图)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试行半年。
实施范围
对行驶在杭州市主城区指定的8个高速收费站(杭新景高速杭州南、杭瑞高速余杭站、杭州西站,杭州绕城高速三墩站、紫金港站、留下站、转塘站、义桥站)与桐庐境内6个高速收费站(杭新景高速深澳站、凤川站、桐庐站、富春江站,临金高速横村站、瑶琳站)之间的特定车辆通行费用,且出(入)口至少有一端在桐庐境内收费站,按实施时间段单向累计不超过300次给予补贴(超出300次的,按实际产生费用的前300次给予补贴)。
实施对象
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1类非营运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特定对象,每个特定对象限绑定一辆车,车辆行驶证需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具体如下:
(一)鼓励来桐投资置业,助力“宜居桐庐”
1.在桐庐购置住宅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区(特指杭州主城10区,下同)户籍居民。
一本不动产权证或一份购房合同可按证载产权人或合同购房人绑定两辆车,一人一车,车辆行驶证需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二)鼓励来桐创业就业,助力“宜业桐庐”
2.通过桐庐申报认定为杭州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桐庐县高层次人才项目主要负责人;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且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的青年创业人才;柔性引进或其他急需引进的经招才局审定的特殊人才。
3.经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等单位审定的上市企业、在桐金融机构、规上工业企业(含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高新能力企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推荐的企业人才。
首次申报时,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等单位审定的企业人才,按2022年入统数据为准,2023年新增的,符合条件次月可申报;县商务局审定的招商引资类项目,以2022年1月1日后通过商务局认定为准,2023年新增的,符合条件次月可申报。
实施对象按照对应类别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申报,各企业推荐的企业人才,需在桐庐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且为参保状态的县外户籍居民。
(三)鼓励来桐教育执业,助力“宜学桐庐”
4.在桐庐学校工作的杭州市区户籍居民。
5.教育系统通过桐庐申报认定为杭州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6.省市选派到桐庐学校工作的教师,教育系统柔性引进的特级教师。
(四)鼓励来桐医养执业,助力“宜养桐庐”
7.在桐庐医院工作的杭州市区户籍居民。
8.卫健系统通过桐庐申报认定为杭州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9.省市来桐庐设立名(中)医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的专家团队;上级下派专家、系统内柔性引进人才、学科建设指导老师。
10.在桐庐投资亿元以上(含)医养项目的企业人才。
(五)鼓励来桐旅游消费,助力“宜游桐庐”
11.在桐庐限上住宿业企业住宿1晚(含)以上的县外户籍居民,给予来桐单趟通行费补贴。
12.在桐庐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人才。
注册办理
1.注册办理。各类对象在线上注册时,须分别签订高速通行信息调用免责同意书和信息真实性相关法律文件。实施对象需先下载“浙里办”APP,然后打开并登陆“浙里办”,定位桐庐县搜索并打开“高速补贴”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相关部门在月底前完成审核。
申报系统将于7月1日在“浙里办”APP正式上线,敬请期待。
根据不同实施对象类型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借记卡>、社保证明、房产证明及户籍资料等),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车辆注册,实现“人、车、银行卡”绑定。其中:第1条需由实施对象线上提出申请;第2、3、4、5、6、7、8、9、10、12需由实施对象所在单位线下提出申报,经认定单位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后,车主再登录“浙里办”—“桐庐县站点”—“高速补贴”应用申请(方法同上);第11条需由限上住宿业企业先行申报游客名单,入住游客当月申报。
2.补助方式。补贴采取先扣后返方式返款。当月车主申请及部门审核完成,符合条件的次月即可享受补贴政策,次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实际产生的费用打入申请人指定银行卡(借记卡)。
该政策从7月1日起开始申报注册。
桐庐县融杭强城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常见问题梳理:
问:为什么只针对特定对象进行桐庐县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
答:政策出台主要目的为践行“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县”三大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集聚桐庐。因此,暂时仅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收费站出入的通行费给予补贴,后续将视执行情况调整优化。
问:如果符合条件,通行时为什么不能直接免费通行?
答:桐庐县实施的是特定对象补贴政策,不是免费通行政策,且ETC不是实时扣款,补贴兑现有时间差异。
问: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必须要申报本人名下的小客车吗?
答:是的。本人名下+1类非营运客车+使用ETC记账卡,车辆行驶证需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每个特定对象限绑定一辆车,即“人车证相符,一人一车”。
问:1类非营运客车是指哪些车?
答:是指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的载客汽车。非营运车辆是指不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行驶证核定为准)。
问:个人或单位名下的网约车可以申报吗?
答:不能申报,网约车为营运车。
问:申报的银行卡是否应与车辆绑定ETC的银行卡一致?
答:不需要一致。补贴将发放到特定对象申报的银行卡上,即“人、车、申报银行卡”一致。但与车辆绑定ETC的银行卡可以不一致。
问:申请人既是符合条件的杭州市F类人才,也是某规上工业企业推荐的企业人才,可以通过县人社局和县经信局两条渠道申报两辆车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按照对应类别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申报,即“一人一车对应渠道”。符合多部门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其中的一条渠道申报一辆车。如上述情况只能通过县人社局或县经信局中的其中一条渠道申报,且只能申报一辆车。
问:除各企业推荐的企业人才申报时需符合社保缴纳条件外,其他类别的申请对象需要在桐缴纳社保么?
答:不需要。
问:经过补贴路段,但没有在实施范围的14个收费站上下高速公路的,通行费补贴吗?
答:不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上下高速公路必须在实施范围的14个收费站出入,且出入口至少有一端在桐庐境内收费站的才能享受补贴政策。例如:
(1)车主A在杭州南收费站上高速(即指定的主城区8个收费站之一),桐庐收费站下高速(桐庐境内6个高速收费站之一),给予补贴。
(2)车主A在桐庐收费站上高速,桐庐富春江收费站下高速(桐庐境内6个高速收费站之间上下),给予补贴(不含游客)。
(3)车主A在桐庐收费站上高速(桐庐境内6个高速收费站之一),杭州南收费站下高速(即指定的主城区8个收费站之一),给予补贴(不含游客)。
(4)车主B在上海上高速(不是指定收费站),桐庐收费站下高速,不予补贴。
(5)车主B在桐庐收费站上高速,在上海下高速(不是指定收费站),不予补贴。
问:符合条件特定对象的车辆能补贴多少次数?
答:按实施时间段单向累计不超过300次给予补贴;超出300次的,按实际产生费用的前300次给予补贴。
如某特定对象在实施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通行费流水共有400条,则仅给予前300次通行费流水补贴,后100次不予补贴。
问:有电话可以咨询么?
答:统一咨询电话967000;特定对象已了解审核单位的可直接拨打联系电话:县规划资源局64622320,县住建局64217816,县人社局58508563,县教育局89545459,县卫健局58500921,县经信局89545522,县发改局(除批发、零售、餐饮之外的服务业)89545396(金融办)89545437,县商务局(商贸企业)64223603(投资类)64219613,县文广旅体局58569000,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企业)89545683 (民宿)89545673。
具体各审核单位的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问:如何进行申报?
答:“宜居桐庐”中在桐庐购置住宅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区(特指杭州主城10区)户籍居民自行在“浙里办桐庐站高速补贴”应用中提出申报。其他各类人才由所在单位线下提出申报,经认定单位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后,车主再登录“浙里办桐庐站高速补贴”应用中进行申请。
问:申请已被通过,7月就可以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吗?
答:通过审核后,次月可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通行费补贴将于次季度首月15日前返还至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
通俗说,7月申请,8月享受补贴,10月15日前收到补贴(以此类推)。
问:7月审核通过后,需不需要每月都申请一次?
答:通过审核后,如申请者条件不发生变化,则无需再次申请,政策有效期内持续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
问:当月来不及申报,以后能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但补贴月份将从申报成功的次月起实行。比如,某人8月完成资格申报并通过部门审核认定,9月其产生的特定高速通行费用才可以享受补贴。
问:资格申请的时间有要求么?
答:有要求,政策开始执行后,每月1~25日为资格申请时间,部门将在申请月最后一天完成审核。
问:“宜学桐庐”中的学校是什么意思,培训机构算么?
答:是指桐庐县域范围内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学校,不含各类培训机构。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推荐人才?
答:在桐注册且为独立核算的法人经营单位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可向对应的主管部门申请。
问:教育、卫健系统通过桐庐申报认定为杭州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由哪个单位审核认定。
答:教育系统的由县教育局审核认定,卫健系统的由县卫健局审核认定。
提醒:申报人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材料,申请桐庐县高速通行费补贴的单位和组织须遵纪守法,如实审核申报。审核申报单位对补贴对象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该项补贴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将单位、组织及个人不良信用纳入征信系统,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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