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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吃零食和冷饮 海南发布儿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世界最资讯

发表于: 2023-05-28 19:30:42 来源:南海网

原标题:少吃零食和冷饮 海南发布儿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孩子健康成长是所有父母最大的心愿,科学合理和安全营养饮食,是家长们的重要话题。如何让小朋友们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科学,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海南省食品安全办特发布儿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一、注重儿童营养均衡


(资料图片)

父母为孩子选购食品时,应到正规商超或市场,不要买来历不明或过期的食品,应仔细辨认食品类别,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优先选择含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丰富的食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

家长为儿童准备的一日三餐应以谷类为主,让孩子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常吃奶类、豆类或其制品,可以适量吃一些鱼、禽、蛋、瘦肉。烹饪方式多选择蒸、煮、炖、煨等,避免吃没熟的食物。如生吃瓜果、蔬菜,要注意洗净后再吃。对预包装食品,家长打开包装后,要细心看护小朋友注意卫生、尽快吃完,同时注意不要一次吃太多。

二、少吃零食和冷饮

给儿童选购零食时,应优先选择正餐中不容易吃到且新鲜的零食,如时令水果、坚果等。小朋友尽量不要吃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零食,避免吃重口味和刺激性的零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零食不可代替正餐,不要在临近正餐和临睡前吃零食。如果儿童活动量较少,家长要控制孩子吃零食的量,保持吃动平衡。

炎炎夏日,儿童爱吃冷饮,家长们要注意三点:一是不能一次吃太多,过量食用会影响食物中营养物质的吸收和消化,会使消化道的温度降低过大,造成消化不良,甚至造成对消化道的伤害;二是不要在空腹时、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马上吃;三是不要吃冷饮后马上喝热水,以免刺激胃黏膜血管导致胃肠道功能紊乱,甚至引发腹泻或咽部疼痛等。还有些小朋友爱喝各种饮料,需要注意的是,喝饮料不能替代饮水,家长应该培养孩子多喝水的习惯。

家长们要注意,由于吞咽等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小朋友吃颗粒状、果冻状和鱼类以及那些小巧、圆形、带核的水果,比如樱桃、龙眼、葡萄等要谨慎,防止发生呛入气管或噎住喉咙等危险;吃黏性较大的食品,比如粽子等,要先切成小块,以防止黏在喉咙上引发危险;不吃使神经兴奋的食品或饮料。要记住:小朋友禁止接触含酒精的食品或饮品!

三、外出饮食留意安全

大自然是儿童成长的摇篮,是最生动的教科书。小朋友们对颜色、形态多样的野花、野果、野蘑菇等,具有天生的好奇心。但如果随意采摘并误食,可能引起中毒等严重后果。家长事先要教育孩子,不能随便采摘和食用。出门游玩前,最好为孩子准备好专用保温水瓶或水壶。同时,预备一些坚果、饼干、牛肉干、水果等,以备不时之需。

外出吃饭要选择食品卫生等级较高、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再看看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是不错的选择。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还可以帮助小朋友掌握正确使用碗筷方法,养成不挑食、不偏食、细嚼慢咽、不暴饮暴食、不浪费食物的好习惯。同时,家长要照顾好儿童,不要让小朋友们在餐厅内乱跑、嬉戏、打闹,避免摔倒或烫伤,并减少接触公共设施,保持个人卫生。

四、优惠促销花样多 理性消费勿冲动

“六一”期间,众多商家以各种方式吸引消费者,打折、满减、赠送活动层出不穷,家长应保持理性,不要轻易被各类促销活动所诱惑。面对“盲盒”、预付卡等各种新兴活动,家长需谨慎下单、多加留意。

路边的蘑菇不要随便采!海南发布提示

夏秋季节,野生菌菇资源丰富,但却容易引起食物中毒。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5月28日,海南省食品安全办发布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避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据介绍,我国野生蘑菇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

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所以在户外踏春郊游,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较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较多。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至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时,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要确保在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没有混入有毒蘑菇。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同时还要求,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广而告之公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在发生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议竖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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