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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表于: 2023-07-09 10:13:05 来源:首钢园

企业年金


(资料图片)

7月7日,首钢集团第二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首钢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制度》《首钢集团企业年金方案》《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为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记者走访了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Q

什么是企业年金?

A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构成,企业年金属于第二支柱范畴。

Q

如何理解实施企业年金的意义?

A

企业年金是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大制度安排。实施企业年金对企业发展和职工个人都有重要意义。对企业来讲,有利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职工更有归属感;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展现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对职工来讲,也是一项福利待遇,是企业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提供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让职工在退休后多了一份生活保障。 实施企业年金将使职工个人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向心力。要坚持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通过实施企业年金,让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 实施企业年金是一件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大事,也是一件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要充分认识到“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企业年金是‘挣’出来的”,只有努力工作,不断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年金才有保障。

Q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A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第一,定位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具有强制参加、覆盖面广的特点,总体以公平、保障基本生活为主要原则。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特点是企业和职工自主建立,国家不强制,以保障安全、适度收益、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为主要原则,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第二,主办机构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办并管理,企业年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相关管理资格的商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三,资金积累方式不同。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退休金一部分来自社会统筹基金,一部分来自职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则采取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方式,为每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都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所领取的企业年金待遇都来自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Q

集团企业年金实施的单位范围?

A

集团企业年金实施单位范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子公司。

Q

集团各单位实施企业年金的“三三三”条件是什么?

A

首钢集团各单位实施企业年金的条件是,“三个必备、三个前提、三个暂缓”,简称“三三三”条件,具体如下: “三个必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三个前提”:合并报表盈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上级核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三个暂缓”: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法人企业职工参与率低于70%,以及集团认为需要暂缓实施的特殊情形。

Q

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

A

国家政策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Q

企业如果出现亏损,能否中止缴费?中止后,能否再恢复缴费?

A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阶段与经济效益状况,结合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及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缴费水平。 企业年金缴费中止。各单位因经营性原因导致合并报表亏损或未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本部及亏损或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所属单位应当中止缴费,其余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缴费比例,合理控制人工成本。除上述情形外,实施企业年金的各级单位连续两年因经营性原因导致亏损的应当中止缴费。 企业年金缴费恢复。各单位中止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应当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予以补缴。补缴的金额和年限应当根据恢复缴费年度的效益状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以及中止缴费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金额和年限,补缴不得影响企业当期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补缴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Q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条件?

A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是: (1)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2)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领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任职单位均实施企业年金的,才可参加企业年金。

Q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有上限要求吗?

A

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Q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最高不得超过5倍吗?

A

是的,企业缴费基数为参加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最高不得超过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Q

企业年金账户如何管理?

A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在企业年金账户下分别设立职工个人账户及企业账户。 职工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企业为职工所缴纳的费用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待遇支付和余额等账户信息,并根据企业年金方案设定的归属规则确定应归属于职工的权益;个人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的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待遇支付和余额等账户信息,此账户中的资金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企业账户用于记录企业缴费中尚未或无法分配至个人账户的金额及中人补偿金额,如企业当期未归属职工部分的缴费、职工离职后未归属权益及其投资收益余额。

Q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应该如何处理?

A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缴费自工资关系解除起终止,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以下规定执行: (1)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2)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就业、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转入本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3)在集团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单位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原单位负担。 职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中止企业缴费。

Q

职工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A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是经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是出国(境)定居; 四是退休前身故。

Q

个人账户注销的条件?

A

一是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二是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三是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

Q

权益最长归属年限是指在企业工作年限还是参加年金计划的年限?

A

权益最长归属年限是指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因此即使职工在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不满8年,但是在本企业工作满8年,则最长归属年限要按照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来计算。

Q

集团企业年金的实施时间?

A

集团企业年金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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